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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县中医医院“岐黄四十载 奋进新时代——咸丰县中医医院发展纪实”宣传片拍摄项目采购

发布时间:2022-06-30 | 来源:咸丰县中医医院 | 编辑:  字体大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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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丰县中医医院“岐黄四十载 奋进新时代——咸丰县中医医院发展纪实”宣传片拍摄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4日,每天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(北京时间,节假日除外)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授权委托书(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)到咸丰县中医医院正气楼501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,并于2022年7月5日上午10时0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响应文件。

一项目基本情况:

项目名称:咸丰县中医医院“岐黄四十载 奋进新时代——咸丰县中医医院发展纪实”宣传片拍摄项目采购

采购方式:询价采购

预算金额:人民币70000.00元

最高限价:人民币70000.00元(此预算为最高限价,凡超出此限价的作废标处理)

采购内容:为充分展示医院形象,树立医院品牌,弘扬中医药文化,营造建院四十周年浓厚氛围,拍摄一部医院形象宣传片,用于大型活动、会议、媒体平台宣传等,时长约8分钟。(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)

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

本项目(是/否)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:是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即:
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
3、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。

4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5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(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)。

三、响应文件的提交:

2022年7月5日10时00分(北京时间)

地点:咸丰县中医医院正气楼六楼会议室

四、开启:

时间:2022年7月5日10时00分

地点:咸丰县中医医院正气楼六楼会议室

五、公告期限: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:

七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
采购人信息

名称:咸丰县中医医院

地址:咸丰县高乐山镇乐山街4号

联系人:钱女士

联系方式:18972435528

项目联系人:钱女士

联系电话:18972435528 、0718-6822082

咸丰县中医医院

2022年6月30日